2020辽宁沈阳公安局遴选文职辅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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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遴选新闻采编、摄影摄像及后期编辑制作岗位文职辅警的通知
为优化全局警务辅助人员人力资源配置,选拔辅警队伍中的优秀人才,结合目前战时宣传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局辅警队伍公开遴选8名具有新闻采编、摄影摄像及后期编辑制作专业特长人员。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 名 条 件
沈阳市公安局在编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二、遴 选 岗 位
市局政治部宣传岗位8名,其中:
1.新闻采编文职辅警4名
要求热爱新闻写作,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能够独立完成各种新闻通讯稿件写作,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2.摄影摄像及后期编辑制作文职辅警4名
要求精通各种摄录像设备,熟练操作摄像机、照相机,懂得视频电视语言,具备后期修片、版面设计能力,能熟练使用视频编辑软件,能独立完成视频新闻和专题片的制作,有较强后期制作能力,从事过专业后期电视编辑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遴 选 程 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市局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4日至2月28日。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联系方式、报考岗位、工作成果发送至syjwfzry@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局政治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确定为遴选拟入围考生。
(三)考试内容
政治部组成遴选考试专家小组,对拟入围考生开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各为100分,考生最终成绩为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
(四)结果公示
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
(五)试用考核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通过民主测评和业绩考核等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是否适合本岗位工作;对于试用期合格的,将为其办理人事调转手续;对于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将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注 意 事 项
1.本次选拔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遴选工作各个流程将在“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公示。
2.报名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 “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遴选考试。
4.本通知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24-31873367,或登陆“沈阳辅警”微信公众号进行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