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本溪桓仁县“四湖”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招聘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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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桓仁满族自治县“四湖”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27人。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男性(库区巡查执法,需经常夜间执勤),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1985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人员。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桓仁满族自治县“四湖”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见文中最下方)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4日—6月30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024-48823882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报名,但必须为本人签字。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 一式两份),并提前填好相关内容。考生报考岗位时,只报招聘岗位,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实行诚信制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通知考生进行岗位调整。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考生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024-48823882
报考专业参照《2020辽宁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7月2日 下午13:00—16:00
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5.笔试计分办法:百分制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及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桓仁县政府信息网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四)资格审查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及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面试具体要求。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不得随意调转其他单位。
五、相关待遇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全额编制,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有关说明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均与人社部门无关。
七、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2.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其他相关工作,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1:桓仁满族自治县“四湖”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见下图)
附件2:桓仁满族自治县“四湖”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