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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朝阳县纪委监委留置看护辅助人员招聘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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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共招聘15人(男性:13人,女性:2人),主要从事留置看护辅助工作。

  二、招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朝阳县户籍(2020年8月3日前办理),或父母及配偶一方在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20—35周岁(1985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男性身高1.65以上,女性身高1.58以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其它严重性疾病,能适应陪护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每人每月1700元+岗位工资(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上五险。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日至8月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朝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421-8996215

  1.报名者请登录朝阳县政府网站自行下载《2020年朝阳县纪委监委留置看护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填好后,正反面打印到一张表上并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需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非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考生需自行打印在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退伍证、父母及配偶一方在朝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面试内容:笔试一套试卷,全部为客观试题,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部分占50%、法律法规党纪部分占50%。

  2.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及橡皮。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

  4.军队退役兵(士官)笔试成绩加10分,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5分,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项目重复的取最高项,不重复加分)。

  (二)面试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政审)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考察工作由朝阳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由于体检和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额满为止。

  七、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者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朝阳县纪委监委组织培训。

  八、管理及聘用

  1.执勤期间工作地点在朝阳市廉政教育基地,非执勤期间由朝阳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使用。

  2.培训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均为3年。

  3.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4.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或有违法行为或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解聘,工作期间采取半封闭式军事化管理,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疫情防控措施

  1.报名现场及考试现场全程佩戴口罩,并由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测试。每人间距在1米以上,现场全部消毒,不留死角,确保通风;

  2.安排医务人员在现场;

  3.准备备用隔离现场,应对突发情况;

  4.根据朝阳县防指办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14日内没有重点地区旅居史证明,并持7日内辽事通软件绿色健康码进入报名现场及考试现场;

  5.整个招聘过程中,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酿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朝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朝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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