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盘山县招聘社工编制人员19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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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市委关于“党建引领、智慧治理”推进市域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的实施意见。解决村(社区)人员力量薄弱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拟面向社会招聘社工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网格管理员150名,驻村(社区)辅警4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户籍要求:具有盘锦市户籍。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8日-2002年8月18日)。
(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村(社区)辅警岗位的盘山籍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
(六)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程师、助理社会工程师)职业水平证书或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驻村(社区)辅警要求:均为男性,体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5、有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6、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工资待遇
村(社区)网格管理员、驻村(社区)辅警工资待遇按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盘锦市人社局官网”、“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及各镇(街)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8月17日。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西侧大厅。
(四)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报名。报考驻村(社区)辅警岗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进行身体初检,初检内容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以及有无纹身等内容。
(五)注意事项:疫情期间,报名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登记后进入。审核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核酸检测合格证明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之前需提前登录邮箱:psrczx@163.com (密码:ps5586088)下载并如实填写《盘山县招聘社工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盘山县招聘社工编制人员政审表》各两份。“报名登记表”需粘贴与所交同版的照片。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证。
5、低保户子女需提供低保证。
6、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7、2-6项相关资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户口簿复印件为首页和本人页)。
8、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证书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
9、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10、同版免冠2寸红底正面证件照5张。
(七)报名要求及规定: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格管理员和辅警岗位不可兼报。
2、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将相应核减岗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安排及要求
(一)笔试
1、获得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20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范围:行政能力测试、时事政治、“三农”工作等相关方面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于2020年8月25日在“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6、盘山县户籍退役军人本人、盘山县低保户子女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形式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设定。
3、面试时间:2020年8月29日。
4、面试地点以通知为准。
5、面试及总成绩于2020年8月30日在“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权重比例各占50%折算成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人员名单在“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
1、体检在盘山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2、体检费用自理。
(二)政审
政审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出具书面意见。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盘锦市人社局官网”、“盘山县人才”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负责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聘用
1、人员确定: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聘用人员。
2、岗位选择:拟聘人员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工作地点,即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自主选择村(社区)。
八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签字背书,对考生和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3552222。
九、特别提示
(一)笔试用品由考生自带。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辅导培训。
(三)报名咨询电话:5586088。电话咨询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招聘工作结束(工作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四)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要按照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
本次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由盘山县社工编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3日
原标题:2020年盘山县公开招聘社工编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sZsLeuh_oGfGPnhHHs_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