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铁岭西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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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县公安局辅助警力严重不足问题,经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招聘20名辅警。结合县公安局实际工作情况,招聘条例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辅警为文职辅警,共计20名,其中招聘女性辅警4名,男性辅警16名。所有报名人员必须服从岗位调剂。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能够适应公安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含)期间出生);
4.文职辅警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报考者应于2020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所在单位或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同等条件下按照下列顺序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公安部一级英模、公安部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民警、因公牺牲辅警配偶及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本市(含县、市、区)户籍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的辅警,工资待遇标准为1560元/月(含个人五险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02室
4.所需材料:
(1)考生现场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高中学历只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优先聘用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一、二级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所有复印件材料请注明“仅限报考西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使用”。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材料相关复印件等由县人社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6.报名费用:每人100元,由个人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
7.注意事项:疫情期间,报名人员需全程佩带医用口罩,进入资格审核区域前由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进入报名区域后要保持1米以上间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现报名人员有发热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的,暂停报名,登记后报有关部门。
(二)考试
由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丰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采用笔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男、女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考试内容:行政能力测验
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
入场时安排专人依次测量体温,全程需佩带医用口罩。
2、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指定的医院进行,除符合体检通用标准外,还应符合人民警察职位所要求的特殊标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考察
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政审内容为资格条件的第二款。
此次辅警招聘计划为20名,本年度内如岗位出现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公示
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未接到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且有影响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辅警劳动合同的签定、终止、变更、续订、争议和解除以及工资、保险等均由县公安局负责办理。
被聘用的辅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在岗工作表现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对试用期辅警进行综合考核。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县公安局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续聘期限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任何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应聘后在同一岗位聘用五年以上的辅警,原则上要进行轮岗。
温馨提示
(一)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丰县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工作。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在公开招聘期间,报考人员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报名时所留的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通讯不畅,视为自愿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77814621 77895647
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丰县公安局
2020年8月13日
原标题:西丰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辅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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