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沈阳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招录600人(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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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32号)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6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5年10月(含)至2020年10月(含)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录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招录公告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现正在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可报考。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
招录岗位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hrsa.shenyang.gov.cn)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不设立现场审查。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审查时信息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10月23日上午9点至10月26日下午4点
报名网址:www.syrc.com.cn(中国沈阳人才网)
报名准备内容: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在线验证码,学信网学历没及时更新的提供学籍在线验证码。可通过登录学信网注册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因在线验证码内容较长,建议报名填写时复制粘贴并核对准确,同时保证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
报名上传材料:电子版免冠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资格审查时间:10月27日至10月29日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10月30日10点至11月3日16点
因涉及上传材料,考生仅可通过电脑端报名,手机端无法操作。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于10月23日下午1点30分在官方抖音号(沈阳就业)线上直播讲解,并于10月24日9点至11点在劳动大厦(大东区大北街48号)设置报名咨询窗口。考生对审查结果有疑问请于11月3日16点前拨打区县电话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和体检
1.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11月4日10点起登陆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打印准考证。未携带准考证将禁止参加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开放至面试当天。
2.笔试
时间:2020年11月8日 9:00-10: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答案涂卡,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笔试结束后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考试第二天可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及公众号“沈阳人才市场”(syrcjob)查询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在所报考区网站进行为期两天的公示。
3.面试
面试安排在11月14日和11月15日进行,地点和具体分组由区、县(市)人社局电话通知。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考生可登陆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及公众号“沈阳人才市场”(syrcjob)查询面试成绩,体检人选名单在所报考区、县(市)网站进行为期两天的公示。
4.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在所报考区、县(市)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四)签约上岗
各区、县(市)有关责任部门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附件2),并于12月1日统一组织培训、上岗。
三、有关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个人原因报名通过后无法参加考试的,请于打印准考证前在报名页面取消报名;打印准考证后如有特殊情况(含考试当天)无法参加考试的,请最晚于考试当天在报名页面填写未能参加考试的原因,未进行以上操作并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今后将禁止参加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考试。
(二)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含过渡期2个月),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工作。考生在报考前可阅读《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了解服务责任和义务。
(三)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市本级和各区县有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需本人自主择业。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对服务期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占考核人员总数20%),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使用当年招录指标与其续签三年服务协议,同一人员服务期满考核优秀并续签延长服务期限的激励政策仅可享受一次。对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人员,在不超过35周岁前,可取消毕业年限的限制,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直至被录用,上述激励政策仅可享受一次。已续签延长服务期人员服务期满,不可享受该政策。
(五)本次招录对专业的设置参考学信网专业知识库。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允许更改,请考生报名时注意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避免复审不通过。学信网专业知识库网址:
大专、本科:https://gaokao.chsi.com.cn/zyk/zybk/。
研究生:https://yz.chsi.com.cn/zyk/。
(六)笔试后,对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进行保留,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七)面试后体检前,对体检比例未达到1:1的岗位进行调剂,调剂仅限同一区、县(市)的其他岗位。条件为: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同意调剂;入围面试未被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调剂办法为:按照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调剂岗位,确定后进行公示。
(八)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录用和调剂资格。
(九)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设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辅导班,社会上各类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过渡期内,如有服务人员离岗,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调剂原则进行人员调剂,并在区、县(市)网站进行公示。过渡期后不可进行调剂。
(十一)考生防疫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0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docx
附件3: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考试防疫须知.doc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