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营口市西市区社区工作者招聘3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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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区社区服务体系建立,满足辖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方便群众生活,激励服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营委办发[2015]2号)的文件精神,经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社区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岗位范围、招聘数量
(一)报考条件(参照(营委办发[2015]2号)文件第十一条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2.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公历1985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具有营口市户籍。
(二)岗位范围
营口市西市区各街道下辖社区的社区工作者岗位。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择优选聘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具体条件如下:
1.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5. 加分条件:
(1)取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称(初级)可加1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称(中级)可加 2分,只加其中一项。
(2)具有社区工作经验(以社区开具的证明为准,工作满一 年以上)可加2分(证明格式要求:社区盖章,含社区书记在内两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社区盖章、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盖章)。
(3)2018年、2019年营口市大学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人员可加2分(以签约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为准)。
以上(2)(3)项加分项不兼得。
6.招聘数量。经西市区区政府同意,我区拟招录社区工作人员35人。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报名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民政局一楼婚姻登记大厅(西市区西华街29号)。咨询电话:4880012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营口市西市区政务网,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材料,下载《社区聘用制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不接受委托报名。
本次考试要求考生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社区聘用制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时要真实、准确的填写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及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4. 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不合格情况,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自行下载打印《社区聘用制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二张(无修图免冠照片)、加分项所需的必要证明及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现场审核时工作人员要对二维码进行扫描,请考生打印后提前对二维码进行测试,确保报名顺利进行。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5.缴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通过考试后,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过期没有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领取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民政局
(西市区西华街29号203室,办公电话:4880012)
(三)考试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张卷,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总成绩50%,申论占总成绩50%)。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营口市西市区政务网进行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五)确定拟录人选
考试通过后,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依据考试成绩及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拟录人员。如出现总分数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高者优先录用。如出现行测与申论分数仍然相同情况,将采取面试方式确定录用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一旦录用,服从分配。
(六)考核和体检
对拟录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营口市西市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有无违法犯罪情况、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
体检工作由营口市西市区民政局委托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对于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将取消录用资格,拟聘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营口市西市区民政局将拟聘用人员通过营口市西市区政务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营口市西市区社区工作者协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防疫要求
考生须了解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认真阅读本要求,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营口市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请考生在考试前密切关注营口市西市区政务网有关通知通告。具体防疫要求见附件2:营口市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四、待遇和管理
公示期满后,被录用人员同营口市西市区社区工作者协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现行聘用制社区工作者待遇。聘用人员的管理、考核、培训、退出等事宜参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营委办发[2015]2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政府督查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此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无关。
(三)考生从报名到公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全部未录取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考试办法由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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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口市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原标题:营口市西市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kxs.gov.cn/004/20201021/271b1db7-6120-4546-a3b0-045a35e97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