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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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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钢都英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的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计划详见《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毕业院校为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202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本科及研究生均为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本科及研究生均为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的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8日(含)至2002年11月18日(含)期间出生);

“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8日(含)至2002年11月18日(含)期间出生);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初中教师需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七)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八)报考者应为2021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在职期间取得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列入应届毕业生范围。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九)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 8:00 -10:30

2.报名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多功能厅(4)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4)《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1份;

(5)大学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1份,研究生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学历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1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竞聘初中英语教师的考生需提供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整理。

4.资格审查

考生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详见《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2021年校园招聘笔试人员名单》(详见笔试公告)。

考生自报名至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协议)期间,需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络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安排。另行发布笔试公告。免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通过资格审查,不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考生需遵守有关疫情防控方面要求,具体要求将在笔试公告发布时,一并公布,届时请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设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公告予以调整或取消,但确实为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学科,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网上、现场予以公布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面试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量未达1:2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安排: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官根据公布教材课节(详见附件3),用A4纸打印密封所选课节并注明序号(1、2、3),提供给监督员现场抽签选定其中一节课,作为考生模拟上课课节。考生须按照现场抽签确定的课节备课15分钟后方可进行面试。

五、签订协议

1.确定签约人选。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发布签约人员公告。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协议。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学校统一提供),由鞍山高新区统一组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核。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双方约定。考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违纪和受到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报名咨询:白云雷 0412-5088370 1884124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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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面试模拟上课指定教材

附件4:双一流大学、教育部六所、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

附件5:专业指导目录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2020年11月17日

原标题: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sjyw.net/detail/news?id=540448&type_id=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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