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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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http://www.hr.gov.cn/)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名(身份性质不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与县工勤管理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桓仁县公安局机关科室、警种大队及派出所,报考岗位如下:
男性勤务辅警20人,女性勤务辅警5人,详见附件2 《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信息表》
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考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桓仁县户籍的常住户口。
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止时间要求在2020年10月1日(含)之前。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民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
2.截至2020年10月1日前,为桓仁县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且在县公安机关备案的辅警,加5分。
3.公安系统民警配偶及子女,加10分,参与援疆、援鄂工作民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妊娠期等不适合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工资待遇
应发工资为3175元/月(含“五险”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招聘的辅警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期限三年。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退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3.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3日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加分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一、二级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在职辅警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劳动合同的提供工资发放凭证并加盖发放单位公章;
⑤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例:民警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警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所有复印件请注明“仅限报考桓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使用”。
5、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现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上标明考试时间、地点和考生报考的具体信息,考试地点、考场号及座位号请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查询后自行填写,准考证作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后果自负。
(二)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 试卷分值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和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hr.gov.cn/)发布的通知。
3.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hr.gov.cn/)中及时对外公布。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体能测试的标准为:项目标准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和递补。详见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hr.gov.cn/)发布的体能测试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hr.gov.cn/)发布的面试通知。
4.成绩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将在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hr.gov.cn/)及时对外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hr.gov.cn/)发布的体检通知。
注: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辅警考察相关规定,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注: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hr.gov.cn/)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存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溪市公安局、桓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桓仁县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中国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http://www.hr.gov.cn/)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考试、面试、体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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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溪市(桓仁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docx 请点击下载
本溪市公安局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3日
原标题:2020年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r.gov.cn/publicity/xzfxx/tzgg/88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