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锦州黑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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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身份性质不属于公务员、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工作人员),其中半拉门、常兴、芳山镇、英城子当地户口优先考虑,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报考者均为男性。
4.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专科或高中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或高中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专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高中学历报考;
5.具有黑山县户籍。
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止时间要求在2020年12月1日(含)之前。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考试中予以加分:
1.烈士、公安部一、二级英模配偶及子女,加40分,年龄放宽至(1975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2.因公牺牲民警、因公牺牲辅警配偶及子女,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75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3.公安系统民警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10分,参与援疆工作公安系统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加30分,年龄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公安机关工作性质特殊专长类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的,不予加分,年龄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含)至2002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注: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父母及主要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患有心脑血管、糖尿病等不适合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7.已经通过招录考试与公安机关委托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辅警;
8.有纹身者;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工资为1389.2元/月(含“三险”单位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黑山县公安局政治处605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周六日除外)
4.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个人信息表》、《黑山县公安局录用辅警政审表》,要求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加分证明材料:
①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一、二级英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其它所需的证明材料,例:民警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民警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笔试
考试形式和内容: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考试《综合能力测试》题型,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试卷分值100分。
(三)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体能测试的标准为:
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和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所有成绩均相同者同时进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注: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黑山县公安局政府网站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存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黑山县公安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黑山县市人社局和公安局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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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9日
原标题:2020年黑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aj.jz.gov.cn/heishan/?M=newsshow&id=15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