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公开招聘200名专职护边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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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丹东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0名合同制专职护边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
专职护边员200人
二、招录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户籍丹东地区常住人口,男性,大专(含)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以上学历;
(三)年龄20周岁—35周岁(1985年12月至2001年1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前科;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自愿从事专职护边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八)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九)优先录取:海军、海警、边防等部队自主择业的军官和退役复员战士,符合上述条件的优先录取。
三、工作岗位
1.市内机动岗位:
(1)公文写作类:文书2人,要求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从事政府、机关等企事业单位综合部门文书工作经历;
(2)语言翻译类:精通韩国语或朝鲜语2人,要求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从事韩国语或朝鲜语翻译工作经历;
(3)计算机应用类:精通计算机、网络应用2人,要求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获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二级以上;掌握网络安全及通信基础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indows、Linux操作系统、Oracle数据库,具有两年以上数字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或建设经历。
2.各县(市)区岗位: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录用后适应在东港、合作区等边境一线地区开展码头驻勤、执勤巡逻、视频巡查等工作任务。
四、招录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0时—12月25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
(http://dd110.dandong.gov.cn),进入“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报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填写呈报相关个人信息,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3.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报名者,需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审查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审查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的《中国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薄、转业退伍军人需提交复员军人相关证件、具备特殊条件人员需出具相关证书或证件。以上证书、材料须提供原件(另提供复印件一份)。工作人员将根据网上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相关证件等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笔试: 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
(http://dd110.dandong.gov.cn)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笔试环节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退役、复转军人曾立功受奖的增加5分笔试成绩)
5.体能测试: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
(http://dd110.dandong.gov.cn)查询体测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内容1000米跑。测试标准(30岁(含)以下 1000米跑 ≤4′50″;31岁(含)以上 1000米跑 ≤5′20″),体能测试项目以现场测试为准,不进行复测。
测试方法为: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考生个人成绩务必当场签字确认,未经签字确认的成绩无效,当场取消考生资格。考生若对其成绩有异议,可向本项目测试负责人提出,并由该负责人当场予以说明,离开考场后,考生若提出异议不再予以受理。
6.面试:(1)笔试成绩进入合格分数线的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公安局网站发布。(报考市内机动类岗位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试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7.专业技能考试:报考市内机动类岗位考生需额外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市内机动类岗位不予聘用。
8.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50%)。(2)报考市内机动类岗位考生还需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市内机动岗位人选。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应符合人民警察职位所要求的特殊标准。
①矫正后视力低于4.8不合格。
②色盲,色弱,不合格。
③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面部、颈部大面积斑痣、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④文身,不合格。
⑤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⑥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⑦嗅觉迟钝,不合格。
⑧乙肝病原携带者,不合格。
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鉴于专职护边员工作的特殊性,此次体检毒品尿检呈阳性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在递补之内。
9.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边海防支队护边员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正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丹东市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直系亲属及本人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及涉海、涉边、涉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专职护边员工作的。
对体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个人无刑事犯罪证明,并交至市边海防办护边员管理办公室审查,经政审合格后,确定最终录用人选,如出现招录数额不足,按面试成绩高低,视情进行补录。所有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岗前培训:根据疫情管控工作需要,由市边海防办统一组织协调实施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1.签订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具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60%发放。
五、工资待遇
各县(市)区护边员岗位:每月工资标准2200元(含绩效);市内机动护边员岗位:每月工资标准3000元(含绩效);录用后实行岗位类别绩效考核实发,享受 “五险”, 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特殊时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享受海上等专项行动补助。
附:丹东市边海防办招聘专职护边员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于警官
电话:1764158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