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5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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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新区社区建设工作需要,根据《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性质
本次招考社区工作者共154人,其中专职社区工作者128人(按照男女1:1比例设置岗位),随军家属4人,残疾人专职委员22人,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社会管理,有责任、有担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违法违纪等行为;
(四)专职社区工作者和随军家属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残疾人专职委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专职社区工作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随军家属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专职社区工作者、随军家属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具有大连金普新区户口(非农户)。
(七)随军家属为现役随军家属,配偶单位位于大连金普新区。
(八)残疾人专职委员为热爱残疾人事业,身体状况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
(九)不得报考情形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大专学历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9月27日至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
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报名岗位,到对应街道报名。随军家属到大连金普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到大连金普新区残疾人联合会报名,具体报名地址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考生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只允许在招录的岗位中选择一个,不准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与招录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考生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2021年大连金普新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张(见附件3,提前下载填报,并粘贴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提供一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背面写明本人姓名);
(2)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4,一式两份)
(3)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考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一致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5)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科、专科学历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为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6)报考随军家属岗位除(1)-(5)材料还需提供: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配偶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开具服现役军人证明及随军家属审批表复印件1份(须加盖团以上政治部门公章);
开具服现役军人所在的部队驻地为大连金普新区的证明(须加盖团以上政治部门公章);
本人近期彩色二寸同版免冠照片1张(能够反映本人真实形象),背面写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字迹清晰可辨)。
(7)报考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除(1)-(5)材料还需提供:
残疾人本人报考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需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第二页)一份;
残疾人亲友报考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需提供亲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第二页)一份。
(四)资格审查
各用人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对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已经被录用的,解除录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凡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报考人数和岗位计划数要达到2:1竞争比例,未达到2:1竞争比例的,视情况取消或缩减岗位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剂。对不同意调剂或不能调剂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考生在报名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考生无法亲自领取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社区综合工作能力三部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需填写答题卡,请考生携带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以及大连金普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开发布。按招录岗位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时间限5分钟,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主要测评要素包括考生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残疾人与残疾人亲友分别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录满为止,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若面试成绩相等,则进行面试加试。
(四)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2021年金普新区招录社区工作者考试笔试考生须知》(附件5)中的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入场前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查,考试全程须佩戴口罩。考生须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禁止入场。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新区人社局统一安排,各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
专职社区工作者和随军家属体检由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地点另行通知。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体检工作由新区残疾人联合会依据有关要求组织。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录用。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招录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录人选,人员名单将在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以及大连金普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录用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录用和管理
(一)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新区人社局统一确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二)在职的报考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出具由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未办理相关手续,无法提供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考工作,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所有考生在进入报名、笔试、面试等招考线下工作场所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国务院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体温超出的可用水银温度计复测。所有考生在进入笔试考点时,要提供考试当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社区工作者工作,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标准、工作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新区人社局:0411-87563260
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411-88029871
新区残联:0411-87833209
各街道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十二、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请考生保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如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或对疫情相关地区考生采取防疫措施,将另行通知,请大家留意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以及大连金普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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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大连金普新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含专职社区工作者、随军家属、残疾人专职委员)
附件2.《2021年大连金普新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场所明细表》
附件3.《2021年大连金普新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5.《2021年大连金普新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考试笔试考生须知》
原标题:2021年大连金普新区公开招录 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ljp.gov.cn/gk/002004/20210923/8fc95eaa-e94e-436c-b648-a78055621d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