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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阜新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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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辽宁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辽教院发【2023】33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上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阜新市教育局。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其中高专、民族师专学生选择海州区教育局;辽工大学生选择细河区教育局)。

二、认定人员类别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分为三类:

1、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未曾取得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3、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须具有阜新户籍或持阜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在阜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驻阜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阜新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在阜新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取得相应等级证书(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需是2003年6月30日以后取得的。

(三)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五、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6月27日17:00时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请认定人员网报成功后进市直及各县区QQ群,后续工作将在群里发布。

(二)体格检查

认定机构选择阜蒙县教育局的建议体检地点:阜蒙县蒙医院二楼东侧体检中心;认定机构选择彰武县教育局的建议体检地点:彰武县第四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其余人员建议体检地点:阜新市中心医院2号楼体检中心,体检时间统一为:6月19日-6月27日(节假日除外)。

体检表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填写好自然信息后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须知详见附件4。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7月2日(上午8:30-11:20 下午13:30-16:30)

申请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信息完整的学生证(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如已发毕业证书可代替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当次有效,见附件2附件3)。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个人承诺书》(见附件1)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0.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标准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科、种类)。

11.《阜新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审核情况表》(见附件5参照样表填写)。

1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请带好上述材料原件并复印1份现场确认时上交。

各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地点及相关信息表:

认定机构 现场确认地点 联系电话 QQ群号
阜新市教育局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三楼会议室
(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0418-6010036 667192838
阜蒙县教育局 阜蒙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0418-6360776 484932270
彰武县教育局 彰武县彰武镇丹霍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418-6949826 756940456
海州区教育局 海州区巡特警大队二楼西侧(海州区和平路26号) 0418-2827022 245063351
细河区教育局 局三楼311室 0418-3958117 454810732
太平区教育局 局劳资科403 0418-6323155 373958814
新邱区教育局 新邱区教育局三楼人事科(原九中) 0418-3816006 397594308
清河门区教育局 局四楼人事股420室 0418-6011880 680460757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时间将在各认定机构QQ群或网站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网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阜新市教育局网址:https://jyj.fuxin.gov.cn

阜蒙县教育局网址:https://www.fmxjiaoshi.com/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省文件为准。

附件:

附件1: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2: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3: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4:体检须知.docx

附件5:阜新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审核情况表 - 副本.xlsx

附件5:阜新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审核情况表(样表).xlsx

阜新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

 

原标题:阜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jyj.fuxin.gov.cn/content/2023/766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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